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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红安县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红安县人民政府发布了红安县卫健局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红安县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卫生健康单位、民营医院、灵活就业的社会流动人员: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0〕17号)、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北考区有关事项和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鄂卫人才发〔2020〕12号)、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北考区黄冈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我县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考试报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安排

网上预报名和缴费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5日;

单位审核时间: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5日;

红安县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8日;现场确认安排见《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红安县现场确认安排表》(附件1)。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各单位报名工作,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没有报考人员。

二、现场确认地点

红安县现场确认地点:红安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红安县建设街1号,老妇幼院内)。联系电话:0713-5245750。

三、报名程序

考生经过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单位审核、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等步骤,报考资格经考区审核通过,方为报名成功。详见《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技考试红安报名流程图》(附件2)。

四、现场确认须带

(一)灵活就业的社会流动人员现场确认须带

灵活就业的社会流动人员网上报名后(中国卫生人才网工作单位名称栏填写“红安县人才交流中心”,单位所属选择“县(含县级市)”,单位性质选择“其他”),到红安县人才交流中心(前提是档案托管在红安县人才交流中心)审核《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红安县建设街1号(老妇幼院内)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带:

1、已盖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湖北省中职学历认证表(持有2000年之前中专学历,网上无法验证学历,提供市教育局或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明);

3、执业医师证/执业护士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考生承诺书(附件3)。

(二)单位现场确认须带

单位按照附件1中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红安县建设街1号(老妇幼院内)进行现场确认时须带(考生承诺书由单位留存):

1、已签字盖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2、毕业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湖北省中职学历认证表(持有2000年之前中专学历,网上无法验证学历,提供市教育局或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明);

3、执业医师证/执业护士证复印件;

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社保经办部门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费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近半年工资流水账单;

7、单位关于本单位报考人员网上上传报考资料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按照模版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考试方式和安排

(一)报考人员统一参加黄冈考点考试。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人机对话和纸笔作答的考试方式。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的定于4月10、11日举行,采用人机对话方式的定于4月10、11、17、18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请查看准考证)。

(二)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询报考状态,通过资格审核者须在2021年3月25日-4月18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和各位考生应注意做好防疫措施。报名时需佩戴口罩,排队时,每两人之间须保持 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报名后,应即刻离开。

(二)考生信息(含人事关系)的真实性由考生个人和报考单位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考前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考后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对个人和单位进行全省通报或进一步处罚。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报考人员报考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把关,我局将对各单位上报考生审核不通过率和资料不完善退回率进行统计,并在全系统通报,请各单位严肃对待、严格把关。

(三)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2002年(含)以后取得高级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务必准确填写学历编号,以便学信网查询真伪。

(四)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符合此类政策的考生,需提供执业地点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县以下乡镇和社区,不含县)的执业证书,报考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还要求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

(五)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7〕77号)、《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25号)和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职称报考聘任相关政策的通知》(鄂卫函〔2019〕32号)的文件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37个贫困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优先聘任中级职称。

(六)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人才倾斜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3号)和《关于做好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0〕40号)的文件规定,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考试。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范围以省卫生健康委核定的名单为准。

(七)严肃考风考纪,做好相关考试法律宣传工作,告知考生应当诚信应试,不要以身试法。各报考单位要在单位醒目位置、宣传栏张贴信息,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政策的宣传并签订考生承诺书。

(八)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 号)和《关于重新核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函〔2017〕287号)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标准为70元/人•科。

附件下载:

1.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技考试报名红安县现场确认安排表.docx

2.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技考试红安报名流程图.docx

3.考生承诺书.docx

4.湖北卫生人才小程序相关操作说明(考生版).pdf

推荐阅读:

2021年全国卫生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资料汇总

以上“湖北黄冈红安县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由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资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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