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初、中级卫生职称晋升条件公布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说明:以下所列条件依据为(人社部发〔2021〕年51号)文件、护士条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及相关文件,具体要求可查看原文件,申报条件部分条款附后。
本条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药店、药厂等非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申报,如工作单位是XX康复中心、XX检测中心的,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升士
1、护士: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证明及实习证明(仅限于本省学校毕业证);2023年<包含>之前毕业
2、药、技士:中专及以上学历(2023年<包含>之前毕业)。
二、升师
1、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22年毕业);
2、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2020年毕业);
3、中专学历,取得(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2018年取得(士)职称并执业注册)。
注意:护士晋升护师,在计算年限时以执业注册时间算起。药、技专业以资格取得时间算起。
三、升中级
1、药、技类
(1)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2)硕士学位,取得(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2021年<包含>之前毕业和2021年<包含>之前取得师资格);
(3)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2019年<包含>之前取得师资格);
(4)大专学历,取得(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2017年<包含>之前取得师资格);
(5)中专学历,取得(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2016年<包含>之前取得师资格)。
2、护理类
(1)博士学位,注册并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2)硕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2021年<包含>之前取得师资格);
(3)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2019年<包含>之前取得师资格);
(4)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2017年<包含>之前取得师资格);
(5)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2016年<包含>之前取得师资格)。
注意:护理类别晋升中级在报考时须规范填写专业,专业后必须带有“护理”二字。错误示范:妇产科 正确填写:妇产科护理
3、临床、口腔、中医、公卫类别主治医师:(公卫类别不要求规培,参照以下1、2、4、5、6点要求)
(1)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2021年<包含>之前规培合格并执业注册);
(3)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2021年<包含>之前规培合格并执业注册);
(4)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2019年<包含>之前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
(5)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2017年<包含>之前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
(6)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2016年<包含>之前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
注意:临床、口腔、中医、公卫类别晋升主治医师,在计算年限时以执业注册时间算起。
提前报考的政策
1、在社区、乡镇卫生院工作,申报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可提前一年;
2、本科及以上学历规培合格并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可直接晋升中级;
3、(1)2021年9月(含)以前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2)2021年9月以后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不享受提前一年申报政策)。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注意: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报考执业护士:护理、助产士专业可报考,其它专业不予报考。
省内认可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学校: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原省卫校) | 省第二卫生学校(原名通什卫校) | 省第三卫生学校(原名琼海卫校或海南省中等卫生专业技术学校) | 省第四卫生学校(原农垦卫校) |
海南医学院(原名海南大学医学部) | 儋州卫校 | 万宁卫校 | 文昌卫校 |
乐东卫校 | 海口市中医药学校 | 海南大学,仅限药学专业 |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仅限大专药学专业 |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原名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仅限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儿童康复治疗、药学专业) |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仅限于护理专业 | 海南健康管理职业学院,仅限于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
|
非医药卫生学校不可报考:
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 | 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 | 海南省食品药品技工学校 | 海南省药业技术学校 |
海口经济学院 | 海南省制药技工学校 | 海南师范学院 |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
不认可卫校不可报考:
1.省内部队卫校毕业不予报考,如928、53607、53608、34284、海南军区部队卫校等。
2.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学历、网络学历不认可,已取得资格的在职人员方能认可。
提交审核材料
1、药、护、技(士)级报名材料
(1)身份证(过期无效)、毕业证一份;
(2)《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药、护、技(师)级报名材料
(1)身份证(过期无效)、毕业证一份;
(2)《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申报护师的,提交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含个人相片页和个人信息页)、聘书一份;
(4)申报药、技师的,提交士级资格证及聘书一份;
(5)因工作岗位变动须跨专业报考的,提交单位从事现工作岗位满二年的聘书一份[1.医可转技(医不可转药学及护理)2.医转医,不同执业类别的需转执业类别。];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医、药、护、技(中)级报名材料
(1)身份证(有效证件,过期无效)、毕业证一份;
(2)《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申报医师(中级)的,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含个人相片页和个人信息页)、聘书各一份;硕士、博士报考主治医师需提交规培合格证书;
(4)申报护理(中级)的,提交护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含个人相片页和个人信息页)、聘书各一份;
(5)申报药、技(中级)的,提交师级资格证及聘书一份;
(6)二级或县级公立医疗机构45周岁以下的执业医师还须提供《海南省城市医师下基层服务情况鉴定表》;
(7)《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8)因工作岗位变动须跨专业报考的,提交单位从事现工作岗位满二年的聘书一份[1.医可转技(医不可转药学及护理)2. 医转医,不同执业类别的需转执业类别] 。
文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申报条件部分条款。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初级职称
医士(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按照《中医药法》参加中医医师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护士(师):按照《护士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二)中级职称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报名】全国2024卫生资格考试报名丨现场审核要求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