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发布关于申请2020年度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省定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2020年度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6号)通知要求,请符合省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于2021年2月22日前将附件1《符合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人员申报表》(双面打印)、考试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送交永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57886982。
附件:关于确定2020年度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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