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形式。

护理学初级(师)使用“卷卡合一”的试卷形式进行考试。
2.其他专业采用人机对话考试形式。

备注: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卫生人才评价考试

(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须知
(一)遵守考场纪律
1.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件)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右上角。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除身份证、准考证以外任何物品(手机、书籍、纸张、手表、首饰、手环等)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和录像设备)、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试室。考场内禁止吸烟。
3.考生入场后,应核对准考证上的信息与考试机显示的信息是否一致,如有误请立即报告监考人员。
4.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考试机故障等问题应向监考人员举手报告。
5.考生必须自觉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相关规定,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禁止偷看、抄袭他人试题答案,严禁冒名替考。
6.考生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卷,人机对话考试系统会自动收卷。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场,不得再次进入考场或在附近逗留、谈论。
(二)诚信考试
1.考试期间,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如书籍、纸张、计算器、手表、手机、手环等)进入考试区域,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2.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是没收违规物品,二是填写违规记录单,三是要求本人签字,四是及时上报情况。
3.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一是一般违纪情况上报考区巡考人员,研究后现场给予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报至本人工作单位。二是严重违纪(替考、电子作弊)情况,上报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给予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报至本人工作单位。
4.如接到声称“可以提前获取试卷、试题、答案”、“考试未过,可内部操作”、“内部加分”、“包过”等内容的短信、电话,均为诈骗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考试时间安排
4月12日考试专业

4月13日考试专业

4月19日考试专业

4月20日考试专业

温馨提示:
护理学(中级,专业代码368)专业考试时间为4月13、19、20日,考生参加其中一天的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注意事项
☆请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建议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考试时间、地址准时参考,以免误考。
☆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合理安排时间,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场,避免迟到。
☆非考试物品(笔、书籍、包、手机、蓝牙、手环、手表等)应放置在试室指定位置。
☆考生应保持准考证整洁,禁止在准考证上做任何符号或记录。
☆考生进入考场后应遵从考务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