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卫计局、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遵医五院,各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医学〔2016〕28号)的要求,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5月20、21、27、28日举行。为确保考试报名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珠海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319号)和《关于降低部分考试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13〕302号)规定执行:初、中级资格每人每科为50元。考生持各报名点出具的非税收缴费单到银行缴费。
(二)各报名点须根据考务工作计划安排好相关工作。对于个人没有条件网上报名的,各报名点可提供协助。在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时,应本着认真细致、实事求是的态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附件:珠海市各报名点联系电话及地址
广东珠海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