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获得医师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并在医疗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维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结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岗位胜任力的要求,根据上述规定,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专业、学历及工作经历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及国家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实践经历要求。
二、基本素质
(一)尊重生命,关爱服务对象,能将防治疾病、维护健康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二)遵守职业道德,尊重个人信仰及人格,保护个人隐私。
(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诊疗护理规范。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文素养。
(五)具有终身学习、持续自我完善的意识。
三、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一)掌握医学伦理的基本原则。
(二)掌握维护心理健康的基本方法。
(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诊疗护理规范的基本知识。
(四)熟悉公共卫生的基本知识;掌握公共卫生的基本方法。
(五)熟悉全科医学的基本知识;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方法。
(六)熟悉正常人体的基本形态结构和主要功能。
(七)掌握乡村常见急、危、重症患者的院前急救与转诊指征。了解临终关怀的基本知识。
(八)掌握乡村常见病、多发病的主要发病原因、临床表现、诊断要点、防治原则、基层处理措施与转诊指征。熟悉乡村常见慢性病等的康复基本知识。
(九)掌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健康管理、常见危险因素与预防控制的基本知识。
(十)掌握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及常用方法。熟悉健康促进的基本知识。
(十一)掌握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流程。掌握预防接种相关知识。熟悉常见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原则。
(十二)掌握儿童、妇女、老年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重点卫生问题及基本卫生保健知识要点。熟悉计划生育政策与技术指导原则。
(十三)掌握常用药物的合理用药原则,熟悉其基本药理知识、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
(十四)掌握中医药基本知识及常见病证的辨证论治。
四、基本技能
(一)具有医学伦理的基本分析和判断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与协作能力。
(三)具有规范地采集病史、体格检查能力;具有常用辅助检查结果的判读、分析能力。
(四)具有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常用技术的操作能力。具有规范书写常用医学文书的能力。
(五)具有对急、危、重症患者初步判断、现场处置及转诊的能力。
(六)具有对乡村常见病、多发病初步诊断、处置及转诊的能力。
(七)具有对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管理能力。
(八)具有开展健康教育的能力。
(九)具有对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步判断、报告、信息收集并协助进行应急处理与管理的能力。具有实施预防接种相关工作的能力。具有履行卫生监督协管职责的能力。
(十)具有运用信息化技术收集、整理、报送并管理本辖区内居民的健康信息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资料的能力。
(十一)具有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
(十二)具有一定的自学和知识更新的能力。
根据以上要求,制定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作为考试的依据。
本大纲自2024年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