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业的医疗机构,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处理。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首先,卫生监督部门会对该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确认其确实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将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营业,并给予警告。
其次,对于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以罚款;对于情节严重者,则可能面临更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比如没收违法所得、查封场所等。同时,若该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医疗事故或者对患者造成损害的情况,还将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此外,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卫生行政部门还会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曝光,以警示其他潜在违规者并保护公众健康权益不受侵害。
在此基础上,建议广大医疗从业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同时,也提醒患者在选择医疗服务时注意核实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的资质情况,确保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