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对婚前保健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保健机构为公民提供婚前医学检查服务。这里所说的婚前医学检查主要是指针对可能影响结婚和生育健康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比如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以及有关精神病等。
其次,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如果被发现患有在传染期内的指定传染病或者处于发病期的精神病,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对于查出有不宜生育疾病的患者,医生也应给予指导和建议。
再次,法律还规定了婚前卫生咨询与教育的内容,要求医疗保健机构向接受婚检的人提供有关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及遗传病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增强其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促进优生优育。
最后,《母婴保健法》强调了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性,在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时必须尊重受检者的隐私权,并且只有在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结果告知相关方。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来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对于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来说,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