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科助理医师开诊所条件,相信是考生关注的事情,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国家医考中心回复如下:
想搞清这个问题,需要先明白以下几点:
乡村全科属于助理级别
2015年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第十三条提到,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可以看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其实是属于执业助理医师范畴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是国家为缓解农村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问题,降低乡村医生的考试难度,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而建立的一种专门针对村医群体的的考试制度。
因此,严格来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含金量是小于执业助理医师的。
助理医师不具备开诊所资质
既然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是属于助理级别的,那么助理医师能不能开诊所呢?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而在2001年《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能否设置个体诊所问题的批复》中有明确说明,所提到的“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主要指的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包括个体诊所。
因此,执业助理医师不能在个体诊所中单独执业,也就是说执业助理医师是不能开诊所的。
只有执业医师和中医专长医师可以开诊所
那么具备什么资质才可以开诊所呢?简单来说,只有执业医师和中医专长医师医师才可申请开办诊所。
《执业医师法》中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2017年12月,国家卫计委发布了《中医诊所基本标准》明确指出,开办中医诊所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且执业满3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身体健康。
通过以上分析,相信大家都明白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是不可以开诊所的,想要开诊所,必须是执业医师或中医专长医师,其中执业医师还要达到执业时间要求才可以申请。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只是一个过渡期,乡村医生终归是要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的,加强学习,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评上职称不断进步,才是改变现状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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