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是医改的参与者,也是主力军,更是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的‘网底’,深化医改必须要筑牢基本医疗‘网底’。”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主席陈竺在宁夏、河南、山西、广西、内蒙古五省区调研“村医队伍建设”时反复强调的话。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农工党中央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强化村医队伍建设问题的关注与思索,从未停止。为深入了解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村医队伍建设有关情况,2014年11月5日至7日、2014年12月2日至8日、2015年2月上旬,陈竺率农工党中央调研组分赴宁夏、河南、山西、广西、内蒙古等五省区,就“村医队伍建设”专题开展调研,与省(区)、市、县、街道(乡、镇)、村的相关负责同志、医护人员、患者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建机制,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农村卫生服务条件逐步改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基层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尽管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新医改的要求相比,仍有许多困难和问题。
如何筑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破解医疗卫生事业城乡发展不均衡的难题?调研中,各地在稳定和发展村医队伍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给农工党中央带来许多启示。比如,宁夏将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份意见中,将进一步明确对取得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直接下派到行政村卫生室村医岗位工作,履行乡村医生职责,纳入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其收入不低于乡镇卫生院同职级人员水平,并建立正常晋级增资机制。
“未来医改的主战场,在城市就是社区,在农村就是县、乡、村。乡村一体化管理实际上属于‘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这个建机制是非常重要的。”陈竺表示。
为此,农工党中央建议,逐步推行乡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在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过程中,把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把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乡村医生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人员统一管理,转变乡村医生的身份,逐步结束农民给农民看病的历史。在具体管理办法上,一方面,可以采取不占编制的办法择优聘用,保证其工资水平与当地乡镇卫生院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另一方面,在编制不满的乡镇卫生院可将其直接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使其获得国家事业单位职工身份,由国家保证其获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出新策,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
“希望政府和领导能够帮助我们解决身份和待遇的问题,提高村医收入。”2014年12月4日下午,在山西太原市晋源区南瓦窑村座谈会上,一位通过了执业医师考试的村医向调研组提出自己的期盼。
长期以来,由于乡村医生的半农半医身份,待遇保障水平低,养老保障机制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没有建立,加上对新进入村卫生室人员要求标准较高等原因,乡村医生岗位的吸引力逐渐减弱,部分地区年轻乡村医生开始出现外流、转行等现象,村卫生室人员老龄化严重。以河南为例,全省50岁以上注册乡村医生67666人,占乡村医生总数的47%,其中60岁以上43306人,占乡村医生总数的30.08%,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无人执业的空白村现象。
让乡村医生享有一定水平的养老保障,对于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意义重大。农工党中央建议,总结江苏、浙江等地经验,由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保经费,帮助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解除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不过,仅仅提高乡村医生薪酬远远不够,还需要综合考虑继续教育、职称晋升、工作环境、社会地位等一系列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有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和路径。陈竺指出,我们现在的四个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考试类别,都不太适合村医,村医、包括我们社区的医生、护士,应该是一个全科的概念,他们应该有一个量身定做的执业考试,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出题库,各省自主命题。
农工党中央建议,建立“乡村全科”(助理)执业医师考试资格考试制度。针对新进入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等问题,在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同时,国家可以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类别,启动乡村全科(助理)执业医师考试工作,加快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过渡,实现与执业医师管理的有效衔接。同时,持续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提高培训补助标准,切实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
加投入,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在广西调研时,农工党中央看到,地方政府筹措10余亿元支持全区的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每个卫生室花费8万块钱,几乎达到全覆盖,并且房屋产权归属乡镇卫生院或集体所有。
“能做到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设备、统一标识,确实不容易”。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农工党中央也发现,基础设施条件简陋是我国大部分村卫生室的普遍现状。陈竺表示,农村是当前医疗卫生工作的短板,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和地区的医疗卫生基础还很薄弱,要加大对这些地区的投入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农工党中央建议,进一步明确政府对村卫生室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政府举办、集体所有、乡村医生无偿使用的原则,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的投入力度,确保一次投资建设、长期发挥作用,明确村卫生室产权归公,确保村医有固定的防病治病阵地,防止重复建设和国有(集体)资产流失。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步实施,使我们这一支最美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得到巩固和发展,为‘健康中国’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其应有的贡献。”陈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