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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全面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惠及五类人群

2016年10月17日,从梧州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规范乡村医生服务内容,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本市全面推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引导乡村医生提升业务素质,努力建立村级首诊、分级诊疗的服务模式,推动村级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

据了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是农村居民在自愿的前提下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对象主要包括60岁以上老人、0至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及慢性病患者等五类人群。农村居民与乡村医生签约后,乡村医生将为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评估与咨询服务、特色便民服务,而服务方式则包括了上门巡诊、电话咨询、预约衔接、转诊服务等。各村将根据辖区内居民实际户数和人口数,设置若干个服务团队,每个团队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或骨干医生、护士、防保人员、乡村医生等人组成。

农村居民签订服务协议时,将以户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代表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自主选择乡村医生进行签约,每户家庭只能选择与一个乡村医生服务团队签约。居民与乡村医生双方可约定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权利义务等款项。签订服务协议后,乡村医生以团队的形式,向居民提供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连续性服务。签约周期可视情况灵活掌握,原则上一个签约服务周期不少于一年。

此外,关于乡村医生签约的服务费用问题,原则上由医保基金、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费等部分组成。其中,个人自付费包括一般诊疗费中个人自付部分和签约服务范围外的诊疗服务费,对于签约内容外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将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为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做好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市卫计委将组织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及业务指导,适当扩大配备药品品种、增添适宜设备等,以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目前,全市已经启动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确保至今年年底,全市实现以县为单位签约覆盖面达到100%,常住人口签约率达到30%以上,其中四个贫困县(区)贫困户签约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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