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每万名居民拥有2至3名全科医生,按照每千名服务人口配备1名乡村医生。
意见提出,全市80%以上的乡村医生要拥有专科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45岁以下的乡村医生比例要达到50%以上;新进入的乡村医生须具备执业资格,年满60岁乡村医生退出执业并领取生活补助,因工作需要可返聘部分60岁以上乡村医生。
青岛市提出,要加强乡村与基层医生引进与培养,建立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机制和“区市管镇聘村用”机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镇街卫生院与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在村卫生室执业,享受与现有职工同等待遇。
意见提出,要创新乡村与基层医生服务模式。将合同管理乡村医生纳入基层职称评审范围,适当提高基层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卫生院从业人员在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资格考试及中级职称晋升上可提前1年。
同时,青岛市将按每2000至4000名服务人口配置1所中心村卫生室,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农村小城镇建设以及“撤村改居”的地方要配套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