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80%的乡村医生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结构更加合理,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农村需要的职业化乡村医生队伍。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紧密型乡(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全面开展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未来几年,泰安市将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大力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实施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同时,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进一步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2018年年底前,全市符合规划的村卫生室必须达到标准化建设与规范管理标准要求。到2020年,泰安市将建立起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基本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