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医学教育网工作人员从资兴市卫生局了解到的新消息,资兴市将由卫生局同市财政、人社、公安部门对全市老年乡村医生身份和从医年限进行审核确认,且从12月5日至12月底,全面启动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审核工作,结果将在市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此次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由资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按月发放,发放对象主要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人员进行困难补助发放:
1、曾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含5年)以上;
2、2014年9月30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以后年度新增人员须为上年12月31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
3、截至2014年9月30日,已年满60周岁(以后年度新增人员须为上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0周岁);
4、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证明文件或持有其他能证明其曾经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证明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将按照在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在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在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12年以上(含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标准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