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采取多种方式补齐乡村医生岗位人员
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1名村医
市卫健委日前发布关于加快补充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在完成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同时,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岗位人员也要补充到位,实现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的目标。
市卫健委要求各涉农区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补齐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包括公开招聘、上级医疗机构派驻、订单定向免费培养、返聘退休医务人员等。
人员补充与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要同步进行,确保机构建成人员到位,及时审批,在年底前提供服务。实行“乡村医生岗位管理”,按照区定岗、乡管理、村使用的原则,即定岗不定人,以吸引符合资质人员自愿到乡村医生岗位提供服务为目标。各区要通过“强镇带村”方式补充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不足,可统筹区域内编制资源,将长期闲置的事业编制优先用于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乡镇卫生机构人员不足,再派驻村卫生室提供服务;采取编外用工、合同制管理方式补充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并派驻村卫生室提供服务。
新进入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派驻村卫生室人员的待遇要得到保障,实现与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同工同酬,享受“五险一金”。各区可结合实际,对偏远山村或条件艰苦等难以吸引人员的乡村医生岗位,可适当突破现有政府购买服务水平,确保人员补充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