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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卫体局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天镇县卫体局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为实现全县每个行政村有1名合格乡村医生的目标要求,弥补经退养后村医短缺问题,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天镇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天镇县(应聘人员必须为天镇县户籍,或常住本县二年以上需提供证明)招聘。

二、招聘名额

共招聘35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③服从组织管理,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坚持长期住村工作;

2、岗位条件:

①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专业为临床、中医、中西医、预防医学、农村医学专业;

②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有执业助理或以上资格证(包括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含4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③优先聘用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具备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加分10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受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记录的;②被吊销过医疗执业许可证、受吊销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止不足两年的;③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当事责任人;④不能坚持长期住村工作的;⑤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由卫体局招聘领导小组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日-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天镇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基层股(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4楼)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天镇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中专及以上医学院校发放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2寸免冠红底证件照3张,以上证件不齐或不能提供原件的不予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天镇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

以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

5.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

6.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五)体检、考核

1、体检、考核对象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最后一个录用名额成绩相同,一并录用)。

2、体检工作由天镇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招聘领导小组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3、考核可采取家访、个别座谈、征求居住地村(居)委意见或所在单位意见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情况,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4、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公示: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全部确定后,即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管理

1、聘用:

①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天镇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天镇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报到,并进行岗位分配,岗位分配充分考虑居住地等影响乡村医生服务的因素。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不服从岗位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不服从岗位分配或其他原因自动放弃的人员,从服从岗位分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充,补满为止。

②拟聘用村医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所在乡镇卫生院考核合格后,履行聘用手续。

③经聘用的乡村医生与县卫体局签订《乡村医生聘用协议》“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可续聘,须结合用人单位工作实际,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决定是否续聘,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管理和考核:

①乡村医生每周上班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由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监督、管理和考核,卫体局将不定期对村医在岗和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视严重情况予以处理和辞退。

②本次招聘确定的聘用人员由天镇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对其进行岗位分配;聘用期间,聘用人员要服从天镇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工作调配。

(八)享受的待遇

按照现行在岗乡村医生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天镇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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