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是最贴近千万农村居民的健康“网底”和“守护人”。乡村医生队伍老化、后继无人、素质较低,是全国的普遍现象,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宜昌市率先在全国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程,开创了乡村医生培养新模式。2020年10月,人民日报、中宣部对宜昌市乡村医生培养工作进行推介,央视《新闻联播》等多档栏目进行深入报道。2021年7月,全省“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及县市三甲医院建设”实事项目推进会在宜昌市召开,推广宜昌经验。
一、注重顶层设计,完善支撑体系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宜昌市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等“互联网+分级诊疗”惠民医疗服务配套方案、《宜昌市村卫生室人事管理办法》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1+3”配套文件等系列政策,从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村卫生室人事管理、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等多个方面细化明确目标,细化措施,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保驾护航。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协同、共同推进”的原则,强化部门密切协作,打好组合拳。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市财政、教育、人社、编办等部门各司其职、同向发力,落实保障经费,强化教学管理,及时定岗定编,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2018年,宜昌市多方参与协作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模式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全市多渠道整合村卫生室建设经费2.6亿元,行政村卫生室“五化”建设实现全覆盖。争取抗疫特别国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5亿元,实施了发热门诊(诊室)改造、购置移动医疗服务车和智能健康服务包等一系列重点项目,基层医疗卫生硬件水平全面提升。2020年全市村医年均待遇达6.18万元/人。
二、立足“四个定向”,创新培养模式
一是定向招生。宜昌市于2014年率先在全国探索实施 “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全市共投入4200万元,计划定向免费培养1400名本土大学生乡村医生。将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含中职生)纳入乡村医生定向委培招生对象,对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择优录取,对贫困县、贫困户和低保户的学生优先录取。目前,全市共有村卫生室1360个,已招录大学生乡村医生1373名,已毕业上岗909人。
二是定向委培。建立 “政府行政主导、卫健管理主体、学校培育主责”的宜昌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模式,委托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定向培养,学制为全日制3年,计划单列,单独编班,安排专人跟踪管理,结合宜昌实际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精心安排学生实习、见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到校探访活动,开展励志座谈、主题教育等,培养学生的感恩责任意识和家乡本土情结,确保委培学生业务技能和思想品质双过关。对修完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委培生,颁发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三是定向就业。委培生取得毕业证书后,按照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协议,采取“县聘乡管村用”的办法,由各县市区卫健局根据工作需要,将其安排到当地村卫生室工作。选定年资高、能力强的老师,以传统“师带徒”模式实施“一对一”带教指导,开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服务。定向委培生回村卫生室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目前,全市35岁以下村医占比达到34.33%,乡村医生大专学历占比达到40.68%.
四是定向晋升。大学生村医在村卫生室工作第2年,可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工作满5年后,可在本县市区内流动,晋升专业技术职称。通过县市区人社部门及卫健部门组织的统一招聘考试,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目前大学生村医已进编80人。服务5年期满,可以流动到本地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工作。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考取中级职称后,可以申报“基卫高”晋升副高级职称。目前,全市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达到27.35%,313名基层医生通过“基卫高”政策取得副高级职称。
三、完善管理机制,规范人员管理
一是健全进退机制。建立配备标准,对村医实行“员额制”管理,每个行政村按照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名村医的标准,核定乡村医生名额。严把入口关,新进的乡村医生必须具备全日制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畅通出口关,全面落实村医养老保障制度,让到龄村医可以安心退休,确保新、老村医顺利更替、有效衔接。
二是完善用人机制。把乡村医生身份性质彻底转变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用人机制,将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医统一纳入到当地乡镇卫生院的聘用编制进行管理,由乡镇卫生院派往村卫生室工作,县级财政按卫生院在编人员待遇予以财政保障。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医,择优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全市乡村医生进编103人,其中大学生村医进编89人。
三是优化管理机制。按照“镇村一家,同制同管”原则,打破过去村卫生室由村委会管理的体制,将其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驻机构和延伸服务场所,实行“八统一”紧密型一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法人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待遇保障、统一绩效考核。同时,明确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必须到村卫生室指导、培训不少于半年,切实推动落实乡镇卫生院对镇、村两级卫生健康服务的“兜底”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