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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药品的运输管理办法

相信很多人会对精神药品的运输管理办法感兴趣,为此,医学教育网编辑特地为您准备了这篇关于精神药品的运输管理办法的文章,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1条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托运精神药品(包括邮寄),应当在货物的运单上,写明该精神药品的具体名称,并在发货人记事栏内加盖“精神药品专用章”,凭此办理运输手续。

第2条运输单位承运精神药品,必须加强管理,及时运输,缩短在车站、码头、机场存放时间。铁路运输不得使用敞车,水路运输不得配装仓面,公路运输应当苫盖严密,捆扎牢固。

第3条精神药品在运输途中如有丢失,承运单位必须认真查找,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查处。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精神药品的运输管理办法,更多药事管理法规信息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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