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制剂工考核大纲: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药物制剂工
1.2 职业定义
从事药物制剂设备操作、药物制剂加工和药物制剂企业基层、中层管理工作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大纲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5培训期限要求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中级、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6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人事社保、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药学及相关专业(如:化学或生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制剂学、微生物学、生药学等)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事社保、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药学及相关专业(如:化学或生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制剂学、微生物学、生药学等)毕业证书。
1.7鉴定方式、鉴定时间: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标准化答题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医学|教育网整理:初级不少于150分,中级不少于150分,高级不少于180分,技师不少于200分;论文答辩时间不少于45分。
1.8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医药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质量为本,真诚守信。
(3)认真负责,规范操作。
2.1.3法律与法规相关知识
(1)药品管理法及实施办法。
(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3)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及劳动法的相关内容。
2.2基础理论知识
(1)无机化学知识
(2)有机化学知识
(3)分析化学知识
2.3专业基础知识
(1)药物化学知识
(2)药理学知识
(3)药物分析知识
(4)药用微生物知识
2.4专业知识
(1)药物制剂基础理论知识。
(2)各种制剂知识。
2.5专业相关知识
(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知识。
2.6质量管理知识医学|教育网整理
(1)质量方针
(2)岗位质量要求
(3)岗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与责任
2.7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1)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2)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
(3)环境保护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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