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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做好2017——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卫办医政函〔2019〕22号)要求,现将我省2017——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参加一般程序考核且完成人文测试的医师(业务水平免考除外)。

二、测评时间

由市医师协会负责的各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医务室、门诊部、民营医疗机构业务测评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测评地点为南安市中医院门诊楼7楼。

由其他考核机构负责的业务测评时间为2019年12月15日-19日,具体时间由各考核机构确定。

三、测评形式

(一)“互联网+”方式。继续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测评对象手机登录“医师服务”APP,在规定的时间内考核测评。

(二)纸笔考试。对于个别年纪较大及其他原因无法使用智能手机参加测评的医师,各考核机构可根据医师申请及实际情况确定纸笔考试人员名单并报市卫健局备案后组织纸笔考试。纸笔考试试卷,由国家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统一提供。纸笔考试结果将于2019年12月23日至24日由考核机构统一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录入。

四、测评内容

根据医师填报的执业类别(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由系统随机抽取对应类别考卷。考卷共100道单选题,每题1分,共计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业务水平测试仅一次测评机会,本周期业务水平测评合格分数线待全省考核完成,统一由省卫健委划定。

考核完成,由考核机构通过医师定考系统完成最终评定,医师可通过“医师服务”app查看考核结果。

五、相关要求

(一)各考核机构要按进度完成各阶段工作,12月5日人文测试评定完成后,信息审核、驳回等功能关闭;要提前做好业务水平集中测试的组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医师分批次完成业务水平测试;要重点关注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到文件通知到位、测试组织到位、注意事项提醒到位。

(二)为加强测评严肃性,避免出现各种疑似作弊,请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尽量组织参加测评的医师在集中、固定场所参加测评。针对非固定场所、个人自行参加测评的医师,尽量选择环境安静、信号稳定的场所。

(三)“医师服务”APP在测试时通过手机前置摄像头启动人脸识别监考,请参加测评的医师切勿遮挡或者关闭摄像头,切勿戴口罩或者用其他物品遮挡面部,切勿选择光线较暗或者背光场所,以免出现不合格评定。严禁替考、交头接耳或围观。

联系人:洪燕萍、洪振东

联系电话:8638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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