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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2013-2015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吉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吉林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卫发〔2011〕200号)、吉林省医师协会拟发的《吉林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吉医协会发〔2013〕25号)、以及《关于吉林省2013-201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周期业务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吉省医定考〔2014〕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吉林地区2013-201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类别

1.考核对象:符合一般程序医师定期考核的人员,经考核机构审核,本考核周期内工作业绩及医德医风两项考核内容合格,允许参加此次业务水平测试。

2.考核类别:业务水平测试按照一般程序及简易程序进行。一般程序分为临床、口腔及公卫三个专业类别,简易程序只考核人文医学。

二、考核内容

本周期医师业务水平测试基本内容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可参考中国医师协会定期考核办公室统一编写的考核材料。

三、考核方法

本周期医师业务水平测试应用《全国医师定期考核考试平台》,一般程序采取计算机“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共100道题,满分100分。简易程序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共50道题,满分100分。试卷题目均由国家医师定期考核题库中随机抽取。

四、考核安排

1.一般程序考试时间:2014年11月29日至3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一般程序考试地点:北华大学东校区电教楼(吉林市滨江东路3999号,火车站乘32路公交车北华大学公寓下车)。

3.简易程序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已经确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考试安排立即传达到位,避免考试期间考生因外出、学习、休假等原因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不能及时参加考试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2.各单位接到准考证后,必须立即准确下发到每位考生,避免时间延误等原因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引起纠纷。

3.医师业务水平测试全省结束后,由省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确定合格分数线,并将不合格医师名单及合格标识下发。

4.未按规定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参加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接受强制培训(另行通知)。培训期满,再次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及晋职;对接受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5.被考核人员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考核结果的,经查明事实后,视为此考核周期为不合格,并采取一般程序进行定期考核三个周期。

6.未尽事宜,可与吉林市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晓光、陈笑薇

联系电话:0432-68066859

吉林市医师协会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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