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医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第一阶段实证研究标准化病人管理办法,相信是大家关注的事情,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通知如下:
医师资格考试中医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第一阶段实证研究标准化病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师资格考试中医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第一阶段实证研究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 Patients,以下简称“SP”)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承担医师资格考试中医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第一阶段实证研究考试任务的SP。
第三条 按照标准从严、质量优先的原则进行SP的申报、筛选、培训、考核、聘任及管理。
第二章 SP 选聘
第四条 SP应具备的条件(附1)。
第五条 SP筛选。由院校进行筛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给予指导。
第六条 SP培训与考核。培训由各院校根据认证中心要求进行。培训内容分为基本培训(包括工作内容和规范、医学基础知识、医学教育学)和专业培训(包括症状演出技巧、反馈技巧、临床能力评估等课程)两部分。
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被聘为SP,填报《医师资格考试中医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第一阶段实证研究实证研究SP信息表》(附2),由各院校统一管理、定期维护SP库,并报认证中心备案。
第七条 SP聘任。各院校考前根据工作需要挑选若干SP并应签署保密责任书(附件2-6)。SP工作情况将被记录在案,并作为SP考核的参考依据。各院校结合当地情况给予SP适当的补贴。
第三章 SP义务与职责
第八条 获得SP资格的人员必须履行如下义务。
(一)接受培训与考核;
(二)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考期间语言、行为规范,公平、公正评分,严禁“人情分”和启发性提示;
(三)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生应试培训活动。
第九条 SP承担如下职责。
按照规定对考生进行回答,配合考生的操作,对考生应试情况进行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认证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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