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方案”已经正式发布,为给广大考生提供便利,医学教育网特搜集整理如下内容:
为提高医学人才培养和准入质量,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医考中心”)于2015年开始临床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数据和经验。为进一步完善考试方案,积累经验,2017年继续开展实证研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医考办)负责与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司局及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的沟通联络。
医考中心承担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以下简称“实证研究”)的具体工作。
二、考试方案
(一)考试目的
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二)考试标准及大纲
临床执业医师基本要求和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模式
实证研究实行两阶段考试模式,包括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第一阶段考试(简称第一阶段考试)和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第二阶段考试(简称第二阶段考试,其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第一阶段考试安排在医学生完成临床见习时进行。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四)考试设计
第一阶段考试主要测试医学生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临床基本技能,是否能够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对重要的医学知识能够理解并应用到临床实践中。分为医学基本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理论考试”)和临床基本技能考试(以下简称“技能考试”)。
(1)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总题量为400题。其中,基础医学占40-45%,医学人文占5-10%,预防医学占5-10%,临床医学占40-45%.
理论考试分为2个单元,每单元200题,每题1分。
题型比例:
考试形式:计算机化考试。
考试时间长度:分为两个单元,每单元考试2.5小时,共5小时。
(2)技能考试
主要考查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技能,同时对沟通交流能力与人文关怀进行评价。
考试设计:
备注:沟通能力、人文关怀等职业素质的考核融合到各站,分值约占15%.
考试形式:面试。病史采集需要SP或者模拟病人配合,体格检查需要标准体检者配合。基本操作在模拟人或者模具上进行。
考试时间长度:分为6站,每站10分钟,共1小时。
合格标准:累计60分即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
2017年实证研究第一阶段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7年2月24日前,各院校在考务管理系统里申请账号,导入考生信息,向医考中心提供考生名单。
(二)2017年3月1日-15日,考生网上完善个人信息。
(三)2017年3月31日前,召开分阶段考试考务系统培训会议,各院校考务人员参加。
(四)2017年3月31日前,各院校完成报名资格审核。
(五)2017年4月17日前,各院校在系统里填写机考、技能考试安排、考组数、地址等信息。
(六)2017年5月10日前,医考中心完成考试材料用量统计,准考证号编排等相关事项。
(七)2017年5月10日-15日,医考中心完成考试材料制作;各院校完成SP、考官名录上报工作。
(八)2017年5月15日前各院校完成本单位实证研究考试组织方案制定工作。
(九)2017年5月19日前,将考试材料和病史采集的病例摘要及SP培训脚本机要邮寄给各院校。
(十)2017年5月19日,分阶段考试考务系统提供准考证以及考场编排相关信息的下载打印(桌签、门签、签到表等)。
(十一)2017年5月20日之前,召开考试培训会议(考官、考务人员和机考保障人员培训)。
(十二)2017年5月26日前,学校报告机考和技能考试基地准备情况。
(十三)2017年5月31日前,组建督导检查组、完成督导检查组业务培训。
(十四)2017年6月1日前,督导检查组赴各院校检查各校考前准备(重点检查机考考场和技能考试基地准备)和培训情况(重点检查SP和考官培训记录及效果)。
(十五)2017年6月2日,理论考试:
上午9:00-11:30第一单元
下午14:00-16:30第二单元
2017年6月3日-4日,技能考试:
6月3日上午8:30-12:30第一场次
6月3日下午14:30-16:30第二场次
6月4日上午8:30-12:30第三场次
6月4日下午14:30-16:30第四场次
在6月2日机考后,将数据上传到医考中心服务器。
在6月3-4日,每半天为一个场次,共4个场次。考生需在一个场次内完成6站考试。
(十六)2017年6月7日前,院校完成技能考试成绩录入数据。
(十七)2017年7月1日前,各院校完成并提交分阶段实证研究考试研究报告至医考中心。
(十八)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分阶段实证研究考试总结工作。
四、报考程序及审核
(一)第一阶段报名条件
1.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及以上)普通全日制在校生。
2.完成本科阶段基础和临床专业课程学习以及临床见习。
3.所有参加2017年实证研究的院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原则上须全部参加考试。
(二)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核
1.学校提交考生名单
参加实证研究的院校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送本校《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报名汇总表》(附件1)。
2.考生网上报名
参加实证研究考试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按要求报名上传照片并检查完善个人信息。
3.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学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逾期不予补核。
考生参加第一阶段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提交:
(1)学校集中提交《本科阶段学习和见习完成情况审核意见表》(附件2)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现场审核确认要求:
(1)各相关院校对考生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收取身份证复印件。
(2)按照《本科阶段学习和见习完成情况审核意见表》、考生本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与学校保存的具备报考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核对。
(3)核对无误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标注审核结果。
(4)收取的考生相关报考材料至少保存3年。
五、基地设置与管理
(一)设置原则
医考中心负责实证研究考试基地设置的指导,院校负责考试基地的设置。考试基地承担医学基本知识考试和临床基本技能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理论考试考场原则上应依托具备机考条件的学校,可根据考试人数规模选择多个学校场地。考场应具备承担500人机考的能力,考场的场地、设施齐备并符合规定标准。
临床基本技能考试考场原则上应依托医学院校或者承担教学任务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临床技能中心设立。考场的场地、器材、设施齐备并符合标准。
理论考试和临床基本技能考试考场按《考试基地场地设施要求》要求进行配置(附件3)。
考试基地在考试前需将设置情况报医考中心备案。
(二)组织架构
考试基地主任须由考试基地依托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并在医考中心和学校领导下负责考试基地建设和考试考务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一阶段的理论考试(计算机化考试)中,考试基地设主考1人,监考员若干(按2~3人/100考生配备),系统管理员每考场1~2人,USBKEY管理员和保密员每考场1名,技术支持人员若干;第一阶段临床基本技能考试,设总考官1人,每组内单个考站设主考官1人和考官1人,每站设站长1名(无论设几个考组,站长只负责这几个考组中的一站),总考官、站长、主考官和考官在基地主任领导下负责具体考试基地考试的执考业务工作。
基地要配备保密、监考、巡考、引导、医疗、保卫和考试设备设施维护人员等。其中监考、巡考、引导和督察人员根据考生规模和考组数配备。考务人员职责如下:
1.保密人员:负责考试资料的保管、分发等保密工作。
2.监考人员:负责维护考试纪律及考场的组织管理工作。
3.巡考人员:负责维护考试指定区域内秩序,监督保密制度落实及考风考纪管理情况。
4.系统管理员:负责考场服务器环境部署、系统安装、卸载和技术支持人员的培训。
5.考务人员:在保密员和USBKEY管理员配合下,负责考试系统的设置、管理和使用(包括数据导入、导出、上传、备份、刻盘等)。
6.USBKEY管理员:负责USBKEY的保管和使用;在保密员监督下,配合考务人员进行考试系统相关设置和操作。
7.技术支持人员:负责考试过程中设备、网络维护和技术支持;负责网络安全检查。
8.引导人员:负责引导考生按照指定路径和程序进行考试,并传递有关资料,在《考官评分表》等表上填写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引导和传递资料过程中应按照要求使用标准用语和手势,每考组应配备1名引导员。
9.技能考试成绩录入人员:负责录入考生技能考试成绩。
10.医疗人员:负责对考试实施过程中发生疾病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医疗救治。
11.保卫人员:负责考试正常秩序与安全。
12.考试设备设施维护人员:负责考试相关的设备设施维护,有关耗材准备和补充等。
(三)制度建设
考试基地应建立试题卡、评分标准等考试材料的保密管理制度(包括存放、使用、回收等各流程的管理要求、人员职责等)、考官职责和执考要求、考试工作规程、考试成绩管理制度、违规处理制度和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等。
六、临床技能考试考官和SP管理
考官管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考官管理办法》进行(附件4)。
SP管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实证研究标准化病人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
七、保密管理
实证研究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意见、《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等相关要求执行。
八、重点环节考试组织实施要求
实证研究组织实施的原则是依法执考、组织严密、责任到人、规范有序。理论考试和临床基本技能考试组织实施要求如下:
(一)理论考试组织实施要求
理论考试前,考试基地应按要求落实考试场地,接收保管考试材料,做好网上监测,设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做好考试值班和网络监测,制定应急预案,培训监考员等各类考试工作人员,布置考场、张贴标示、划定警戒线。各类人员严格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严格履行职责,密切协作;依据《计算机考试系统操作流程记录》、《监考工作程序》、《考试指令》、《监考员守则》、《考试规则》(附件6-10)的相关要求,保证考试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考试中发现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和院校有关规定处理。
考试期间,要保证值班电话通畅,发现异常情况和考试突发事件要按要求随时报告医考中心。同时,学校应安排专人对考试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临床基本技能考试组织实施要求
临床基本技能考试前,学校要落实好考试基地的设置,接收保管考试材料,设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做好考试值班和网络监测,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考官等各类考试工作人员,布置好候考室、各考站和考组,做好考试器材设备的准备,张贴标示、划定警戒线。各类人员严格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严格履行职责,密切协作。
应合理设置各站位置,引导考生在各站间合理流动,确保考生在流动中不交叉。基地主任和各考站站长应协调各站考试工作有序进行,调配有关器材设施使用,在安排考官时,应兼顾考官的专业分布。避免考试中出现考生以口述代操作的情况。
1.考场、考组设置要求
考试基地应分别设置相对隔离的独立考场及相应功能区域,考场房间及相应功能区域应单向流动不交叉,依次为候考室和考室,具体说明如下:
每1-6站为一个独立考组,基地应根据考生人数设置若干考组确保所有考生在两天内全部考完。其中,每考组中每个考站设1名主考官、1名考官,每个考组设2-3名引导员。每站设1名站长,负责平行考组中相应的考站管理。
候考室:为考生集中候考的房间。考生按场次进入候考室,并在该区域内完成以下工作:考务人员确认考生身份,考生签到、听取考试纪律与注意事项的宣讲、签署考生承诺、按准考证标示场次、轮次顺序随引导员引导进入考室。任何电子、通讯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室前统一交由考务人员管理。
考室:为考生进行技能考试的房间。考室的空间布局宜顺次排列,以能实现“为满足保密要求,相同试题或知识点相类似试题所对应的两个考室之间有足够隔离距离”的要求。考室内按照对应试题所考查的实践技能内容配备相应的模具和物品。
2.技能考试流程与说明
(1)候考、抽取各站考试顺序
考生按场次于考前30分钟(第1、3场次为8:00,第2、3场次为14:00)到考场报到、存包、核验身份后进入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按轮次排布候考位置。在候考时完成签到、听取考试纪律与注意事项的宣讲、签署考生承诺。每轮次由最多6n名考生组成。非当场次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考试开始后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考生未完成考试不允许离开考场,直至当场次考试全部结束。
每场次内考试按轮次进行(每6n名考生组成一个轮次,同时备考,同时进行技能考试),每场次考生在候考室候考,候考室设置工作台,以便签字使用。
(2)备考
每轮次的6n名考生于本轮次开考前由引导员引导至各站考室,按准考证标示的本站试题选择备模拟试题卡。考生备考时,引导员核验考生身份,在《考官评分表》上填写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考生完成备考后,由考官确认考试开始。考生按题卡要求完成病史采集、体格检查或基本操作。考官按要求完成评分。每一考生第一阶段临床基本技能考试每一站时间(含备考时间)为10分钟。考生结束本站考试后,由引导员指引到下一考站门前等候。每个考生完成6个考站全部考试后,按引导员指引路径离开考场。
每场次考试开始前35分钟,考务人员到考务室领取相关考试材料。每场次考试开始半小时前,考官与引导员到达考场,抽签确定考室,本考室考官和引导员领取考试材料,进入考室,开始进行执考准备,熟悉考试用具及物品,熟悉试题评分标准。考官进入考室前,所有电子、通讯设备上交考务人员统一保管,直至当场次考试结束。2名考官应仔细记录考生回答内容,讨论后在《考官评分表》上记录评分;考官填写评分要使用签字笔,字迹要工整;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两名考官应在旁边签字确认;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报告考站主考官或总考官决定。评分结束后2名考官应在《考官评分表》上签字,整个场次考试结束,应将本场次全部《考官评分表》清点移交考务人员,由考务人员安排技能考试成绩录入员录入考务系统,录入时一人录入一人核对。全部录入完成后由考务人员密封存入保密室。
3.其他说明
(1)第一、二考站由SP模拟病人,按SP培训脚本要求进行病人模拟,按考生提问进行回答,不多答也不少答,并根据考生病史采集情况客观填写《标准化病人评分表》。
(2)其他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三)考务管理要求
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将全国统一开考时间,各考试基地按要求认真实施,保证质量。
1.考试基地考前准备
选聘总考官、监考员、系统管理员、计算机操作人员和其他考试考务工作人员,完成选聘考官相关手续,与有关工作人员和考官应签订《保密责任书》。
(1)张贴标示、划定警戒区域
考试基地应在周边主要路口张贴路标指引,显著位置张贴考生须知、违规处理规定、考生各组各站考试引导图等;并在考试基地周边划定警戒区域。
(2)建立监督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
设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做好考试值班和网络监测,制定应急预案。
考试期间,学校应安排专人对考试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
1、《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报名汇总表》
2、《本科阶段学习和见习完成情况审核意见表》
3、《考试基地场地设施要求》
4、《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考官管理办法》
5、《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标准化病人管理办法(试行)》
6、《计算机化考试系统操作流程记录》
7、《监考工作程序》
8、《考试指令》
9、《监考员守则》
10、《考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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