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医学部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的预通知已发布,医学教育网编辑为您整理相关要求如下。
医学部各学院、办公室、中心:
根据国医考发〔2018〕118号文通知精神,苏州大学继续作为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以下简称“分阶段考试”)试点院校,组织相关学生参加2019年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5级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七年制学生,已完成本科阶段基础和临床专业课程学习以及临床见习(名单见附件1)。
二、考试方案
1、考试目的
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2、考试标准及大纲
临床执业医师基本要求和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具体见附件2)。考试科目包括:
(1)基础医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根据2018年考试情况,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病理生理学等相关知识亦涵盖在内)
(2)医学人文:卫生法规、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
(3)预防医学。
(4)临床医学:内科学(含传染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
3、考试设计
分阶段考试主要测试医学生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临床基本技能,是否能够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对重要的医学知识能够理解并应用到临床实践中。分为医学基本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理论考试”)和临床基本技能考试(以下简称“技能考试”)。
(1)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总题量为300题,每题1分。其中,基础医学占40-45%,医学人文占5-10%,预防医学占5-10%,临床医学占40-45%。
考试形式:计算机化考试。
考试时间长度: 3.5小时。
(2)技能考试
主要考查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技能,同时对沟通交流能力与人文关怀进行评价。
考试形式:面试。
考试时间长度:分为6站,每站10分钟,共1小时。
三、时间安排
2019年5月31日,理论考试;2019年6月1-2日,技能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有关政策
1、参加分阶段考试、且理论考试成绩达到该部分总成绩的60%,则认定学生通过“苏州大学临床医学专业阶段性考核第二时段考试”。
2、参加分阶段考试、且技能考试成绩达到该部分总成绩的60%,则认定学生“临床技能训练”课程通过(含:临床技能训练(一)、临床技能训练(二)、临床技能IV),成绩以分阶段考试技能考试实际成绩记。
3、通过分阶段考试、且理论考试成绩排名在前10%、前20%、前30%者,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面试考核评分“各类科研项目与获奖加分”中,分别+5分、+3分、+2分。
特此通知。
附件1:考试具体名单.xls
附件2: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13版临床执业医师).pdf
苏州大学医学部教学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
(教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