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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师分会会长职权

2016-01-08 14:20 来源:医学教育网

口腔医师分会会长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

(二) 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制定本会发展的长、短期计划,安排年度工作计划。

会长在任期内,因故不能主持机构工作,由常委会推荐一名副会长或总干事代理会长主持工作并报中国医师协会备案。

会长不得兼任中国医师协会同级机构的会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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