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医结合医师分会个人会员义务
2016-04-12 09:20 来源:医学教育网
中西医结合医师分会个人会员义务:
(1) 遵守《中国医师协会章程》和《中国医师协会中西医结合医师分会管理办法》。
(2) 执行分会的决议、决定,完成分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3) 参加分会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4) 按期交纳会费。
(5) 为发展分会事业自愿捐赠,或接受委托依法募集资金。
(6) 遵守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分会的合法权益和会员的声誉。
(7) 积极向协会和分会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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