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师协会业务范围
2015-05-26 14:31 来源:医学教育网
广西医师协会业务范围:
(一)团结和组织广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
(二)实行行业自律性管理,按照《医师法》要求,制定医师执业行为准则,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实施考试和注册、考核和培训、监督和管理;
(三)建立维护医师权益的专门机构,通过法律支持、技术支持,设立医师执业保险等多种手段,依法维护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向政府反映医师队伍的合理要求和愿望,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广大医师的积极性;
(五)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培训和医疗执业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
(六)开展职称晋升、事故鉴定、论文审定、法律支持、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开办为会员服务的机构,推介医药新技术、新成果,创办医药卫生报刊网,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
(七)开展医学科普教育,推广医学科普知识,反对和批判封建迷信、伪科学及一切违规违法,危害人民健康的执业行为,依法维护正规注册登记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八)表彰奖励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医师(会员)以及优秀单位会员;
(九)承办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移交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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