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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四川省医师协会理事会职权

2015-11-20 13:35 来源:医学教育网

四川省医师协会理事会职权:

(一)执行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组织本会工作;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会成员;

(三)筹备召开全省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医学|教育网整理;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

(七)推选或聘任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八)审议本会各机构工作计划、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十)指导地方医师协会的工作;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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