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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考研

2015-03-02 14:21 来源:医学教育网

湖北医药学院考研:

一、学校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坐落于湖北省十堰市,是鄂渝陕豫毗邻地区2600多万人口分布区域内,以及湖北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国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学校始建于1965年,1977年开始本科教育,1995年开始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0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结论。2013年获批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获批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5057人(含药护学院),设有12个本科专业。其中麻醉学、护理学为国家教育部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和省级本科品牌专业,口腔医学、药学和临床医学为省级本科品牌建设专业。学校现有5所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三级综合型附属医院,开放总床位数达7500余张,有国家重点专科3个、省级重点专科35个。

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人员916人,其中教授78人,副教授208人;博士128人。教师中有“湖北老师”1人、省“百人计划”和“111工程”人才4人、首届医学领军人才3人、楚天学者13人,硕士生导师134名。有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7个省级优秀创新团队。另有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5人、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4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78人。以非全职方式聘用了包括诺贝尔医学或生理学奖获得者Ferid.Murad教授、美国四院院士钱煦教授在内的55名海内外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学校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和护理学3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外科学、内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麻醉学、妇产科学和护理学等6个“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拥有8个国家和省级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1个省级校企合作研发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基础医学、再生医学、生殖医学、临床医学、器官移植与肝胆外科5个高水平的科研所(室)和鄂西北地区唯一的SPF级实验动物中心,近年来,共承担和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34项,以及包括湖北省“2011计划”在内的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600多项,SCI、EI、ISTP收录558篇,其中在《Nature》、《CellMetabolism》上发表的论文引起国内外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出版专着、教材331部,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59项,鉴定科技成果117项,获得发明专利159项。学校与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英国德蒙福特大学、诺森比亚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韩国尚志大学等境内外知名高校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医学|教育网整理。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临床医学各专业暂不接收跨专业考生。

其他学历人员报考前请电话咨询。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详细流程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015年十堰市及周边地区(含神农架林区)的现场确认和初试地点在湖北医药学院。

四、考试录取:

1、初试。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初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2、复试。复试预计在3月至4月进行。我校的复试名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将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上发布。

3、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奖助政策:

1、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组成。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每年8000元,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费。学校每年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并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入校当年均可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入校当年40%可享受全额学业奖学金,40%可享受半额学业奖学金,以后每年按上一学年综合评定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金额和比例。

2、助学金体系:

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助学金、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等组成。

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学校助学金每年不低于2000元,录取考生均可获得,经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研究生承担“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工作,每月可获300-800元的助学津贴;研究生参加临床医疗工作,由所在科室发放津贴。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每年还可获得1000-30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

六、其他事项:

1、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

2、单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邮政编码:442000;

3、湖北医药学院《护理综合》考研大纲

联系部门: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719-8878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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