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毕业
2015-03-05 11:05 来源:医学教育网
广东药学院毕业: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使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省的有关就业工作政策,并结合学校毕业生的实际,对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及规定为依据,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您服务是我们的宗旨、帮您就业是我们的责任,祝您成功是我们的愿望”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开拓就业渠道,完善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范围,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完善“管理、教育、指导、公开”为一体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毕业生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并为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二、管理机构:
(一)学校设立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中心负责统筹管理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小组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及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同时,下设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具体负责就业指导日常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
三、工作职责:
1、日常工作:
(一)根据国家、省、和学校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部署全校就业工作。
(二)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及生源信息的汇总建档及上报工作。
(三)负责就业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使毕业生充分了解就业政策。
(四)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努力拓宽就业渠道。
(五)向社会用人单位发布毕业生生源、专业情况和毕业生求职信息,收集社会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并及时向毕业生发布。
(六)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毕业生思想稳定。
(七)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审核、鉴定、登记工作,办理签约手续。
(八)负责上报就业方案,组织派遣工作,毕业生档案保存、转递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先进工作者、学院优秀毕业生等审核、评选等工作。
(十)积极鼓励并引导我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建功立业,负责“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工作。
(十一)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回访,充分利用毕业生就业反馈的信息,提出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等建设性意见。
2、大学生就业指导课及职业发展与规划课:
(一)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纳入学校必选课的范畴实施,设立大学生就业指导课教研室及职业生涯规划教研室,负责两门课程的管理。
(二)负责对学生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选修课,组织学校一级的就业咨询和讲座活动。医学.教育网整理对毕业生进行政策法规、就业观念与心理、就业技巧、职业生涯设计和就业信息等方面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毕业生就业指导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可采用授课、采访、参观、情景模拟、报告、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
3、创业教育:
(一)以“广东省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广州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契机,努力构建“省级-市级-校级”三级体制的广东省创业基地
(二)将创业教育融入专业课和就业指导课教学,完善创业教育的课程和教材体系,提升学生创新素质和能力。
4、供需见面会和双向选择活动:
(一)建立“省级-校院级”三个级层面的供需见面会模式,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安排供需见面会和双向选择活动,并及时向学生发布相关就业信息。
(二)以就业指导中心为主体、二级学院为辅体,做好小型就业专场招聘会。
(三)坚持“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校内各部门共同负责活动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四)经双向选择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作为鉴证方,将其作为就业计划和就业派遣的依据。
(五)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又不能履行的,必须先征得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取消协议,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后,方可申请重新换发协议书。未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同意而签定的协议书无效。
(六)申请重新焕发就业协议书须填写申请表,经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报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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