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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学服务系统

2015-03-30 15:35 来源:医学教育网

北京药学服务系统:

零售药店应建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消费者提供合法、规范和优质的专业化药学服务。在营业期间应配备有咨询能力的药学技术人员值班,保证消费者咨询活动能够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进行。

药学技术人员在接待消费者的过程中要以诚相待,与消费者建立信赖关系,耐心倾听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充分了解消费者需求,详细询问和解答消费者用药疑虑,细致分析,防止用药意外发生。

药学技术人员应自觉学习药学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熟练应用药学服务的基础专业知识为消费者当好药品咨询的参谋,指导消费者合理使用药品。

零售药店应开展慢性病消费者的用药跟踪,建立消费者药历,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并提供后续服务,做好提升消费者健康生活的指导工作。

零售药店在销售宣传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正确介绍药品的治疗作用及预期效果,禁止夸大宣传、强行推荐、诱导消费等药品促销行为。

因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回的药品,应做好销后退回记录,并进行质量查询和处理。

位于外国人居住或活动集中区域的零售药店应具有外语服务能力。

提倡零售药店设置夜间服务窗口,实现24小时药品供应,以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医|学教育网整理。

零售药店应积极开展社区服务,举办形式多样的健康讲座与安全用药教育活动,帮助居民整理家庭药箱、处理过期药品等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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