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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学院选修报考

2015-02-04 15:53 来源:医学教育网

广东药学院选修报考:

公共选修课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一年级第1学期不开设公共选修课;专业自选课原则上由第4学期起开设。

教务处根据公共选修课和专业自选课的开课计划,编制“公共选修课选课课程一览表”和“专业自选课选课课程一览表”。学生在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选课通知”及“选课课程一览表”,仔细查阅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并了解已修读的公共选修课和专业自选课课程及学分,在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指导下正确选课, 要求有先修课程的后续课程,必须修完先修课程,再修读后续课程。

选课分初选和改(补)选。初选结束后,公共选修课选课人数少于70人、专业自选课选课人数少于50人的课程原则上不予开课。选了被取消课程的学生,必须在改(补)选时间内及时改(补)选其他课程。原则上不允许退选。

各门课程原则上在学生选课结束后即确定选修名单,确定后的选修名单一律不允许改动,以免影响教学秩序。

未按规定办理选课手续而自行听课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考核,若自行参加考核,其成绩无效。

凡经批准参加选修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按要求参加课程各环节教学与学习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课。凡缺勤达三分之一或欠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取消考核资格。所有缺交的作业,必须在考核之前全部交齐。

学生每学期修读完公共选修课和专业自选课,经考核成绩及格以上者,取得学分。专业自选课和公共选修课考核不及格,不安排补考,可重修或修读其他课程。

学生修读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自选课程,不能与本人已经修过且取得学分的课程重复,如发现重复,一律不计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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