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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处

2015-02-27 16:04 来源:医学教育网

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处:

(一)学生管理科:

1、负责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完善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学生校级各类奖学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审核、公示工作。

4、负责落实全校性学生重大活动的相关工作。

5、协调相关部门、学院,处置学生重大或突发事件。

6、负责教育、处理违法违纪学生。

7、负责《学生手册》的修订、编印工作。

8、负责学生证的制作、核发和办理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相关工作。

9、制定毕业生离校方案,组织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

10、发布学生工作新闻、信息,管理维护学工网站。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思想政治教育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负责组织开展普通本专科学生思想政治、心理健康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2、统筹与组织开展校风学风教育、法制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和其它符合学生特点的思想教育活动。

3、牵头进行学院学生工作、辅导员工作考评体系建设完善及考核工作。

4、负责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培训、管理、值班及评优表彰工作。

5、组织学生工作队伍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召开学生工作理论研讨会,收集案例、论文,制作各类文集画册。

6、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查,撰写调查报告。

7、协助有关部门、学院开展学生党员教育和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8、负责《中医学与辩证法》编委会指导工作,联系专家、组织讲座与学术交流、刊物编印指导、审核等相关工作。

9、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计划,统筹和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0、负责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并形成普查报告;负责安排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联系心理咨询人员、管理心理咨询室。

11、指导心理健康社团和心理健康刊物编印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3、负责部(处)内常规账务报销、固定资产管理

(三)招生科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具体情况,负责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2、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章制度。

3、根据社会需要、办学条件和学校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招生计划。

4、负责招生录取相关资料(如: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宣传折页、入学须知、录取通知书等)的编印、寄送工作。

5、组织开展省内外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咨询工作。

6、落实招生录检工作任务及相关电子、纸质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学校单独招生相关工作。

8、组织协调完成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

9、负责新生档案的收转工作。

10、负责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审核、发放工作。

11、做好招生政策、信息、动态的调查研究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为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提供支持。

12、发布招生、录取信息,管理维护招生网站。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4、负责部(处)内文秘、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事务。

15、负责学生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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