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处
2015-02-28 18:44 来源:医学教育网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处:
学生工作部(处)是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党委领导下承担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具体指导、检查和考核各学院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
学生工作部(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和心理健康指导、服务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根据学校建设发展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起草、制定、修改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二、负责拟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紧密结合学生的现实思想和行为表现及特点,制定学生思想、行为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大型学生活动和思想、行为教育活动。
三、负责协调、督察和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组织进行学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推进学生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二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讲评和考核工作;做好组织调查、协调处理学生重大事件的工作。
四、负责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依据《辅导员工作条例》,做好辅导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对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讲评和考核评定工作;做好优秀辅导员的评选工作。
五、负责做好学生的奖惩工作。做好“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做好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和学院奖、助学金以及特困生救助资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推荐工作。
六、负责指导各个学院做好班级建设和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
七、负责做好学生活动(报告会)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娱乐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八、负责其它相关学生工作。负责学生到课率、晚自习出勤率和校园文明行为的检查工作,培养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负责学生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负责学生的平安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学生学费的催交工作;负责新生入校教育和军训工作;负责办理学生休学、退学事宜。
九、负责本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岗位责任制的制定、检查、考评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