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类论文书写中的有关规定
2015-12-18 10:18 来源:医学教育网
医学类论文书写中的有关规定:
本刊将实行国家标准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作者书写统计学符号时注意以下规范:①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x,不用大写x,也不用mean或m;②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不用sd;③标准误用英文小sx,不用写se;④t检验用英文小写;⑤f检验用英文大写f;⑥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⑦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μ;⑨样本数用英文小写n;⑩概率用英文大写p;以上符号x.s.t.f.χ2.r.μ。n.p均为斜体。
计量单位采用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医'学教育网|整理并以单位符号表示,计量单位与单位符号按1997年中华医学类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类上的应用》一书。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不能多于一条,后者采用负指数幂的形式表示,如mg/kg/d应写成mg·kg-1·d-1.在叙述中,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值,不常用的计量单位,在首次出现时,注明新旧单位的换算系数,如kpa=7.5mmhg.
小数点前或后若超过4位数字时,实行三位分节法(用半个阿拉伯数字符的小间隔分开),如“1,605.794,3”应写成“1 605.764 3”,但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等不用三位分节法。
参考文献按引用的先后顺序排列于文末,并于文内引用处以方角码注明。论著稿一般在10条以内,综述稿10条以内。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者全部列出,3名以上者只列前3名,后加 “,等”。系列期刊和系列丛书的总名与分册名之间,用居中圆点分开。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