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科大学学生
2015-02-25 16:43 来源:医学教育网
药科大学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处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工作相结合的部门,既是行政职能部门,也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同时向校党委和校行政负责。其工作职责范围如下:
一、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学生的操行评定条例,指导院、部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二、在校党委领导下,会同宣传部、团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三、负责学生的奖惩工作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优秀毕业生、先进集体等评定工作及有关奖励。
2.违纪学生处理工作。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由学生处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决定。严重警告及其以下由有关院、部决定并报学生处备案。
四、作为校奖、贷、助学金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学生的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的管理使用工作。根据我校情况起草条例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招生工作,会同教务处制定招生计划,负责组织新生录取、新生接待和入学教育工作。
六、负责毕业生分配工作,并与校各有关部门搞好毕业生派遣工作。
七、负责制定辅导员岗位职责和考评办法,并指导辅导员工作,会同院、部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评。
八、负责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九、会同团委、体育部、教务处共同负责学生早操、文体活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
十、协助基建后勤处、保卫处搞好学生宿舍、学生食堂以及其他学生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
处长:王正华
副处长:朱红
副处长:戴亮
学生工作处联系方式:
综合办公室:025-86185081
招生办公室:025-83271319
就业办公室:025-86185277
教育管理办公室:025-86185268
资助管理中心:025-86185422
联系地址:
玄武校区:南京市童家巷24号21009
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21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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