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 免
2015-03-10 10:59 来源:医学教育网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推免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中医药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生计划)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品行表现优良,本科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学校奖励政策
1.奖助学金待遇
(1)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10000元);
(2)入学后,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研究生各类专项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周仲英奖学金、天江奖学金,华佗奖学金等),以及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助学金等;
(3)来自“985”、“211工程”大学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4)对报考我校基础医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5)对报考我校、综合成绩位列本科专业第一名的本校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6)对于雅思成绩已经达到6.5分或托福成绩达到80分的推免生,入学后可一次性奖励3000元。
2、为促进我校基础学科的发展,基础医学院各专业接收的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在硕士阶段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可免试进入硕博连读培养方式培养。
三、申请者需提交书面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信封封口骑缝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本校推免生成绩单由教务处直接转交研究生院);
3.英语等级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还可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信。
以上材料必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
四、接收工作日程安排序号工作内容责任部门完成时间
1具备推免资格学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注册、支付。
研究生院9月20日-9月30日2推免生可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查看我校推免专业目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填报志愿。
研究生院9月28-9月29日3研究生院审核报考信息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研究生院9月30日4参加复试推免生按照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的通知要求到校报到。
研究生院10月9日5组织复试:
专业基础综合笔试(部分专业)及专业面试;学生根据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专业,签订《南京中医药大学拟录取推免生培养协议》。
各学院10月10日—12日6召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复试情况,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10月13日—
14日7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24小时内及时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研究生院10月15日8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院10月16日—25日9推免报考录取系统关闭研究生院10月25日
五、推免生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进行,报考第一临床医学院和药学院的推免生要求笔试和面试,报考其他学院的推免生要求面试,内容如下:
1.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2.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专家组人数各为7人,医学类和药学类专家组成员须具备博导资格,如博导人数不足可由正高职称专家补足;其余学科专家组如博导人数不足可由副高以上专家补足。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评分结果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面试过程需全程录像以备查询。
3.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按照复试排名确定选择就读专业的先后顺序。
4.第一临床医学院(代码003)和第二临床医学院(代码005)各专业报考考生必须具备统招五年一贯全日制(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的医学教育背景。
六、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结合政审对获得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院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取得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5.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推免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经核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七、关于工作纪律和监督
1.推免生复试试题及专家组成员名单在复试结束前为国家秘密级文件,各学院在复试组织过程中需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如有泄露,将严肃追究泄密人责任。
2.学校监察处全程负责推免生复试及录取的监督工作。投诉与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分别为85811026、jiwei@njutcm.edu.cn ,联系人:林正兴。
3.在工作中如出现学生对推免生工作不知情或其他违背《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精神等情况,影响推荐结果的公平与公正,将由监察处负责调查核实并给予直接当事人以相应处分。
4.所有公示信息均在校园网主页、研究生院主页、中国研招网、推免管理系统同步发布。
5.在工作进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23
电话:(025)85811028 传真:(025)85816077 E-mail: nzyyzb@njucm.edu.cn.
6.以上相关事项由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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