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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危险化学药品

2015-03-23 16:43 来源:医学教育网

学校化学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一、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药品,加强危险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二、危险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柜)内,有存放专用橱(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实行专入管理制度。

三、不同性质,互相会发生化学作用的危险药品要隔开存放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四、危险药品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危险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危险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五、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危险药品储藏室(橱)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化学准备室、实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时,不能离人。

六、危险药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险药品管理知识的人员管理,任课教师在教学需要领用化学危险品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签名,在保证教学需用量的前提下,应严格控制领用量,用后多余量应及时交还保管人员绝不能让学生任意拿出实验室。

七、化学药品容器都要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请化学老师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八、物理和生物仪器室保管的药品橱(柜),根据教学需要写除有毒、易爆、易自然药品外,可保存少量化学药品,但要妥善保管,专人负责。

九、危险药品(化学药品)的购买由化学实验室教师根据现行教材内容所需提出请购,经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由总务处实施采购。在保证教学需用量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少购少存,现用现购。

十、管理人员要建立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各类帐册,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帐,使用后及时消帐,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不外借(给)药品,特殊需要借(给)药品时,必须经校长室领导批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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