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手机站

登录/注册

中华医学会
山西

山西省医学会常务理事会

2015-11-11 14:27 来源:医学教育网

山西省医学会常务理事会:

1.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理事会会议每一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采取通讯形式。

2.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其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对理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五年。常务理事由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3.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有效。

4.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特殊情况可采取通讯形式。

山西省医学会常务理事会的相关内容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正保妇幼课堂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