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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医学会常务理事会职权

2016-06-22 17:21 来源:医学教育网

盐城市医学会常务理事会职权:

盐城市医学会设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对理事会负责,每届任期五年。常务理事由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筹备召开理事会会议。

三、拟定年度学术计划和工作计划。

四、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五、决定新建专科分会。

六、指导县(市、区)医学会工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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