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函

关于请参加“正确适用新颁布《人身保险 伤残评定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2014-02-05 18:03来源:医学教育网T
中医实用技术大健康产业新项目

各司法鉴定机构: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制定,2013年6月8日联合发布,已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适用于“商业意外险领域残疾给付”新的行业标准。该标准在原《人身保险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1988年)》7级34项基础上,大幅扩展了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调整为10个伤残等级共281项伤残条目。
   为保证法医执业鉴定人对《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条款的正确理解,掌握鉴定条款的操作事项,中国法医学会定于2014年3月5—8日在北京举办第一期“正确适用新颁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培训班”。此培训是法医执业鉴定人承担各保险公司委托进行“商业意外险”鉴定的必要条件,参训人员将进入“商业意外险”伤残评定人力资源信息库,同时也为保险行业协会遴选该类伤残评定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作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应用概述
   (二)神经系统的结构和精神功能等级评定
   (三)眼、耳伤残等级评定
   (四)发声和言语伤残等级评定
   (五)心血管、免疫和呼吸系统伤残等级评定
   (六)消化、代谢和内分泌系统伤残等级评定
   (七)泌尿和生殖系统伤残等级评定
   (八)神经肌肉骨骼和运动伤残等级评定
   (九)皮肤伤残等级评定
   (十)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常见问题概要
   二、授课专家
   本次培训班由起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中国法医学会、最高人民法院、知名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和保险行业内专家亲自授课。
   三、培训地点和时间
  第一期培训班时间:2014年3月5-8日北京(5日报到),培训地点:具体地址请待第二轮通知。本期培训限定名额300人,按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
   四、颁发证书
   本次培训将记录参训学员考勤情况,培训结束后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颁发由中国法医学会印制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培训证书。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1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和住宿费、餐费)食宿统一安排,不另收费用。
   培训费请于2012年2月15日前通过银行或邮局汇款至中国法医学会(报到时领取发票)。
   银行汇款: 户 名:中国法医学会           开户行:北京工商行礼士路支行
                      帐 号:0200003609089077617
   邮局汇款: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楼          邮码:100038         收款人:中国法医学会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请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并于2014年2月15日前发至学会电子信箱或传真至中国法医学会秘书处。
   (二)收到学员《报名回执》后,会务组将于2月20日前,根据报名手机号告知具体培训地点。
   (三)会务组联系人:赵丽娜 刘文榕
   报名专用电话:010-63495531/66269520/63438653
   报名专用传真:010-63495531
   电子信箱:fyxh6626@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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