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学会医字〔2016〕84号
各市(州)医学会,科学城医学会,相关医疗单位及企业:
为促进我省精神病学与心身医学专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同行间学术交流,经学会秘书处批准,精神病学专业委员会与心身医学学组定于2016年5月27-29日在成都联合召开“四川省医学会第十五次精神病学学术会议暨第三次心身医学学术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 会议征文
(一)征文内容
1. 精神疾病临床治疗技术;
2. 精神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精神科联络会诊精神病学;
3. 心身医学理论;
4. 心身医学治疗技术;
5. 精神卫生政策解读及精神卫生管理。
(二)征文要求
1.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所投论文应为结构式摘要,400-800字,摘要结构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论著性文章需投寄全文一份,并附结构式摘要,编排顺序为:题目、单位、邮编、姓名、正文。
2.论文版式要求:①论题鲜明、醒目,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依次排列,同时脚注作者单位全称及邮政编码,如有其他协作单位,应征得有关人员同意,文责由投稿者自负;②论著摘要应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
3.稿件必须是在国内公开刊物上未公开发表的文章,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4.投递方式:电子邮件投稿至zb_73@126.com(来稿请注明2016年精神病学与心身医学学术会议征文)。
5.截稿时间:2016年5月8日(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参会人员
大会特邀专家,四川省医学会精神病学专委会委员、心身医学学组委员,会议投稿论文作者,全省从事精神病学与心身医学相关专业医护人员和企业代表。
三、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6年5月27-29日;
(二)会议地点:成都(具体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会议收费
参加会议代表交会务费600元/人,省医学会单位会员的有关人员及持证的个人会员会务费减免10%(即540元/人),相关企业注册代表交会务费1000元/人。食宿及交通差旅费用按规定回单位报销。
五、授予学分
报到注册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授予省级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伍分。
六、其他
会议正式通知,将于2016年5月上旬以PDF格式在四川省医学会网站(www.sma.org.cn)“学术活动”栏目上发布,请有意与会者关注。
七、会议联系人
徐 理 四川省人民医院
电话:18380285745
张 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电话:18980602051
许 伟 四川省医学会学术会务部
电话:18081980658
四川省医学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