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广州、贵阳《新形势下医疗质量管理与纠纷调处培训班》

2018-06-07 14:28来源:医学教育网T
中医实用技术大健康产业新项目

各有关单位: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新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多部与医疗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先后在2016年、2017年年内相继颁布并实施,2018年4月1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首次明确了18项核心制度的内涵要点,对既往医院工作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对于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工作,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患者安全文化建设以及医疗纠纷调处等各方面工作,均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需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的管理者、医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并不断反思、改进。

在当前新的法制环境以及特殊的医患环境下,如何更好的运用新思维、新工具,切实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促进各项医疗机构评价指标的合理、平稳发展;同时如何高效、妥善处理医疗过程中的各种法律与伦理困境、调处医患矛盾与医疗纠纷,真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是每一所医疗机构在新时代发展前进的道路上,必须直面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中国医药教育协会拟举办“新形势下医疗质量管理与纠纷调处”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加。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对医院管理所提新要求的解读

1、质量标准考核评价与持续改进;

2、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理解与规范;

3、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梳理与变化;

4、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案例解析与审判适用;

5、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落实与薄弱环节改进。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析

1、最新医疗损害司法解释的医院应对策略;

2、最新医疗损害司法解释背景下的病历书写要点;

3、从最新医疗损害司法解释看医疗机构举证要素;

4、医疗机构医疗产品责任举证与实务;

5、鉴定人出庭与专家辅助人出庭前准备;

6、不利鉴定的应诉工作;

7、知情同意历史沿革与发展解析;

8、紧急医疗的启动与知情同意困境应对;

9、院前急救中的注意义务与作业要点;

10、最新医疗损害司法解释亮点、局限性以及衍生问题;

11、多家医疗机构导致医疗纠纷的类型、责任划分与应对。

(三)现有法律法规下的风险防范和纠纷多元化处理

1、国内医疗纠纷处理的模式介绍;

2、院内医疗纠纷处理标准化流程建立;

3、几种处分处理模式优缺点的对比及如何选择;

4、医疗纠纷处理完毕后院内的持续改进工作如何开展;

5、医疗纠纷典型、热点案例解析;

6、舆情应对和危机公关;

7、医患沟通的心与术;

8、不良事件管理与纠纷处理的衔接;

9、纠纷高危人群的识别与应对;

10、涉医违法犯罪的防范与应急处理。

二、时间、地点(每期培训班的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各报名单位):

时间:2018年7月12日—7月18日(12日全天报到)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具体酒店见报到通知)

时间:2018年7月26日—8月01日(26日全天报到)

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具体酒店见报到通知)

三、拟邀专家(每期选择其中2-3位专家主讲,具体授课专家以日程安排为准)

刘鑫 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卫生法研究中心教授。

樊荣 质控和医患沟通专家,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主任、病人安全与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主任。

陈伟 投诉管理和医患沟通专家,北京积水潭医院医患办公室主任。

于宏 纠纷处理和医患沟通专家,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参加对象:

1、各地卫生计生委(局)分管领导、医政处(科、股)、法制处(科、股)、科教处(科、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各地医调委相关负责人;

2、各地卫生行业学会、协会、医学院校和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3、各级医院院长、书记、主管医疗业务副院长、医务处(科)、医教处(科)、质控科(办)、纠纷办、投诉办、医患办、门诊部、护理部、办公室及临床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五、收费标准:

会议费1500元/人/期,(含培训费、资料费、学分证书费),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学分证书:培训班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Ⅰ类学分。

七、报名方法及其它事项:

请将填好的《报名表》以邮件或传真发至会务组,会务组将在开班前一周通过邮件或传真的形式传发《报到通知》,告知报到地点、具体日程安排等事宜。

八、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叶飞         电话/传真:010-53041518

手机/微信:13520780100     报名邮箱:13520780100@163.com

分享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相关资讯

移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