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函

关于转发中国医院协会《关于请省级医院协会协助组织长期专职从事临床用药实践药师集中培训考核工作的函》的通知

2015-06-29 18:50来源:医学教育网T
中医实用技术大健康产业新项目

  各二级及以上医院,各州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
  
  为适应当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求,推动医疗机构临床药师制建设的发展,中国医院协会下发了《关于请省级医院协会协助组织长期专职从事临床用药实践药师集中培训考核工作的函》。省医院协会根据来函要求,委托云南省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审核培训组织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云南省医院协会
  
  承办单位:云南省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二、参加培训考核者报名条件
  
  各医院按照《考核方案》(附件1)中“集中培训考核对象”一栏的五项报名条件要求,严格筛选符合条件的药学专业人员参加培训,并给予积极配合。
  
  三、报名上交资料
  
  各医院推荐的参加药师培训人员应上交以下资料:
  
  (一)《药师参加短期集中培训通科专业推荐总表》(附件2)。
  
  (二)《长期专职从事临床用药实践工作药师短期集中培训通科专业推荐表》(附件3)。
  
  (三)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四、上报时间
  
  各医院推荐的参加药师培训人员的上报资料由医院加盖公章后,以扫描电子版或传真形式,于2015年7月17日前发至云南省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五、审查方法
  
  由省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标准按照《函》的《关于对长期专职从事临床用药实践工作的药师进行集中培训考核方案》的要求。
  
  六、相关事项
  
  (一)各州、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请及时通知属地二级及以上医院上报资料。
  
  (二)各医院应按照要求推荐审核参加药师培训人员名
  
  单,并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三)省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将对推荐参加药师培训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如有虚假填报《推荐表》信息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培训考核及培训证书授予。
  
  (四)培训课程由云南省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省级5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的资深教师讲授,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另行通知。
  
  联系人:钱懿轶13708861691
  
  张峻13888584655
  
  电子邮箱:sy_wawy@sina.com;
  
  qian_yiyi@qq.com
  
  联系电话/传真:0871-65355736
  
  云南省医院协会联系人:范萍13987670975
  
  刘海13888380676
  
  附件:
  
  附件1:《关于请省级医院协会协助组织长期专职从事临床用药实践药师集中培训考核工作的函》
  
  附件2:《药师参加短期集中培训通科专业推荐总表》
  
  附件3:《长期专职从事临床用药实践工作药师短期集中培训通科专业推荐表》
  
  云南省医院协会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抄送: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云南省医院协会2015年6月29日校对:范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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