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我区各级医院药事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同时为我区医院药事管理者搭建沟通与交流平台。根据《广西医院协会章程》、《广西医院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成立医院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并拟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广西医院协会医院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请各有关单位推荐该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条件:
1、全区各二级以上医院从事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一年以上,担任或曾担任分管药事管理工作的院级领导或药学部门负责人;
2、所在医院是广西医院协会会员;
3、新当选委员应是医院在职人员;
4、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组织协调能力强,热心协会工作;
5、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二、分配名额及要求
经筹委会研究决定,分配给你单位委员候选人名额名,请严格按照候选人的条件,做好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请先推荐广西医院协会医院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筹备组成员,你单位同志是本专业委员会筹备组成员;另有在中国医院协会医院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任职的委员、常委或副主任委员,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考虑推荐。
被推荐者请填写《广西医院协会医院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
若你单位尚未加入广西医院协会的,请填写《广西医院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你单位《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办理入会手续。
三、推荐委员候选人截止时间
请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推荐表填好发传真,并以快递方式寄送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族大道办公区)10楼1004室,邮编:530022,邮箱:gxyyxh2012@126.com.
四、联系人
广西医院协会:电话(传真):0771-2820558、2853623
王鹤颖电话:15778035311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副主任
广西医院协会医院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筹备组秘书
召开广西医院协会医院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广西医院协会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