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卫计局、天桥区卫计局、驻济各省属医疗机构:
为加强全市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依法依规管理水平,提高特殊药品合理应用意识,强化培训考核与监督,根据前期报名情况和年度培训计划,市卫计委定于11月27日(星期五)举办全市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和临床合理应用第三、四期培训班。受市卫计委委托,济南医学会负责培训考核工作。第三期为师资培训班,培训对象由济南医学会负责通知。第四期培训对象由历下区卫计局、天桥区卫计局负责通知(名单详见附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务安排:
(一)第三期培训考核(师资培训班)
时间: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8:00-8:30报到,8:30-11:30培训考核。
地点: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七楼会议室(文化东路49号)。
培训对象:230人(省立医院、省立医院西院、齐鲁医院、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交通医院、省肿瘤医院、省胸科医院、山大二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中区人民医院、济钢集团医院师资人员各15人,省精神卫生中心50人)
(二)第四期培训考核(医师专场)
时间: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13:30-14:00报到,14:00-17:00培训考核。
地点: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七楼会议室(文化东路49号)。
培训对象:242人(历下区医师125人,天桥区医师73人,省精神卫生中心44人)
二、培训考核内容及方式: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现场考核。考核方式为闭卷答题,时长1小时。
三、培训费用:每人30元,各单位责成专人集体缴纳,会务组以各医疗机构为单位统一开具票据。缴费方式支票、现金均可,建议各医疗机构自备合适费用,节约找零报到时间。
四、工作要求:
1、第三期为师资培训班,请名单内各医疗单位严格按照15人的规定标准选派精通业务人员参训,不得随意增减人员。历下区卫计局、天桥区卫计局根据“附件-第四期培训名单”负责通知本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务请准确翔实传达。
2、参训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考核时人、证、试卷个人信息相统一,严禁替考、代考、携带书籍资料、将试卷带离考场等有违考场纪律的情况出现。
3、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济南医学会。
五、联系方式:
济南医学会,韩杰涛、张守强:86103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