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2月2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自2019年4月10日起施行,为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的实施,预示着医患纠纷、投诉处理工作即将进入法治的新时代。为提高广大医务人员业务能力、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经研究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特举办《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理解与应用专题培训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 :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二、时间、地点(具体地址开班前7天发给报名单位)
2019年04月26日--29日(26日全天报到) 济南市
2019年05月16日--20日(16日全天报到) 南宁市
2019年05月23日--27日(23日全天报到) 西安市
2019年06月21日--26日(21日全天报到) 拉萨市
三、授课内容:
模块一《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应用
1、《办法》的起草原则、过程;
2、《办法》的具体内容内容;
3、医疗投诉接待、受理的具体要求;
4、医患沟通原则及注意事项(注重人文关怀);
5、医患沟通机制的构建,完善医患沟通内容,提高医患沟通能力;
6、如何建立健全投诉档案管理、立卷归档;
7、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8、医疗机构相关制度、流程的建立和完善;
9、投诉管理部门不予处理时,告知患者相关处理规定的技巧。
模块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实例应用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新亮点;
2、《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系及适用;
3、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相关利弊分析;
4、医疗纠纷解决中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准备工作、注意事项;
5、医患矛盾转型时期的纠纷处理方式方法探讨(硬暴力向软暴力转变,投诉、信访持续增多,媒体暴光频繁、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增强不够等);
6、医疗纠纷预防:病历书写管理、医疗新技术管理、医疗告知与沟通;
7、医患纠纷典型、热点问题交流和案例解析。
四、参加人员
1、各级卫生行政单位医政管理负责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相关人员。
2、各级医院院长、书记、分管院长;医务处(科)、质控科(办)、纠纷办、投诉办、医患办、医改办、护理部、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
3、各协会(学会)、医调委相关领导、相关人员。
五、授课师资(轮流授课、每个班2-3位专家授课)
培训班从北大国际医院、北大人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解放军总医院、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清华大学长庚医院等知名医院中邀请专家轮流授课。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1380元/人(含资料、培训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回单位报销)。
七、学分证书及其他事项
培训结束考核合格者,可以申领国家级 I 类医学继续教育学分 8 分;具体申领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本通知寄发有限,收此通知者敬请转发。
八、报名及联系方式:(报名截止会前5天)
邮件、传真、微信、电话报名均可,开班前七天发《报到需知》,告知报到具体地点、行车路线、日程安排等事宜。
联系电话/传真:010-81314606
报名邮箱:2790560688@qq.com
联 系 人:李荣果 13681498808(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