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执行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各专业报名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1.基础医学学术学位:招收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生物学专业毕业生。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招收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毕业生;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专业只招收非定向考生。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报名考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仅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取得学位,并具备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资格的考生(专升本考生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科专业名称须与本科专业名称一致)。
②临床医学专业考生可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下各专业领域。
③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考生可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下对应专业领域。
④对于在培训期间的住院医师,或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