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护理专业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10-15名。
二、招聘条件:护理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身高在160cm以上,体重为(身高-110)kg,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5%,能够承担强度较大的工作任务;年龄在25周岁以下;经政审和考核合格。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8日-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门仓5号北京军区总医院放疗科二楼会议室。
3、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发表文章、科研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使用B5纸单张复印)各一份; 500字(B5纸一页)的个人自荐材料;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
四、福利待遇
文职人员的生活和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根据《文职人员条例》规定,参照北京市同类事业单位相同岗位待遇水平,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文职人员在军队单位聘用的时间计入其工作年限(工龄)。经考核试用合格,正式录用后可办理北京市集体户口。
联系人:任干事; 联系电话:6672106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门仓5号北京军区总医院政治部干部科;
邮政编码10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