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度 临床症状、体征轻微或缺如,肝功能指标仅l或2项轻度异常。
2.中度 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居于轻度和重度之间。
3.重度 有明显或持续的肝炎症状,如乏力、食欲不振、腹胀、尿黄、便溏等,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脾大等体征,且无门脉高压表现者。实验室检查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反复或持续升高、白蛋白降低或A/G比值异常,丙种球蛋白明显升高。除前述条件外,凡白蛋白≤32g/L,胆红素大于5倍正常值上限,40%<凝血酶原活动度<60%,胆碱酯酶<4500U/L,四项检测中有一项达上述程度者即可诊断为重度慢性肝炎。